文章
  • 文章
  • 产品
  • 视频
搜索
首页 >> 要闻天下 >>要闻天下 >>中国新闻 >> 女子吃凉皮中毒身亡!疾控部门提醒食客谨防“米酵菌酸中毒”
詳細內容

女子吃凉皮中毒身亡!疾控部门提醒食客谨防“米酵菌酸中毒”

時間:2023-07-17     【轉載】

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记者 刘晓东)江苏消息:近年来,“米酵菌酸中毒”事件屡见报端。这不,7月14日,河南永城市又发生一起吃凉皮中毒事件,致1死1重症。经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显示,该两人均为“米酵菌酸中毒”。

 

 1.jpg



百度输入“米酵菌酸中毒”字样,即可看到很多因“米酵菌酸中毒”而致死致伤的报道。


2018年7月,浙江金华一户人家因久泡黑木耳而导致3人米酵菌酸中毒,其中1人死亡。

 

2020年7月,广东揭阳,11人在一家肠粉店吃完粿条不久,先后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其中1人死亡,罪魁祸首也是米酵菌酸中毒。

 

还有2020年全国知名的黑龙江“酸汤子”中毒事件。鸡西县一个家庭聚餐中,有9人食用了“酸汤子”,结果9人全部死亡,其元凶也是米酵菌酸中毒。酸汤子是东北流行的一种小吃,大多是用玉米水磨发酵后做成,样子很像粗面条。

 

01

“米酵菌酸”毒性怎么这么大?

 

据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介绍,米酵菌酸是由椰毒假单胞菌产生的,这种细菌在土壤及植物中无处不在,最佳生长温度是37℃,而最容易产生米酵菌酸的温度约为26℃。米酵菌酸耐热,即使用高压锅蒸煮也不能破坏其毒性,而且浸泡和清洗也无法去除。

 

“令人警醒的是,所有面制品在发酵过程中都有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的可能。”江苏疾控专家向记者举例说,比如南方经发酵制作的汤圆、吊浆粑、糍粑、醋凉粉、河粉、肠粉(卷粉)、粿条、米线(米粉)、凉皮等湿米粉北方的臭碴子、酸汤子、格格豆,还有马铃薯粉条、甘薯面、未经晾晒加工的鲜银耳、泡发的银耳或木耳,这些食品在制作过程中都要经过长时间的浸泡或发酵,都有中毒风险。

 

02

一旦中毒,立即催吐

 

“米酵菌酸中毒,最大的隐患是没有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危害极大。”疾控专家告诉记者,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


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还会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平均病死率在68%~89%之间,个别中毒事件病亡率甚至高达100%,是我国病死率较高的一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食客必须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食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同时,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1.jpg 

(图片选自央视新闻)  


03

预防中毒有技巧

 

那么,面对诸多美食,我们该如何警惕“米酵菌酸中毒”呢?

 

对此,专家提出三点建议:

 

一、 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

 

二、切记,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由于湿米粉生产工艺已经发生了变化,很多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食品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按照保质期销售或食用湿米粉,对于过期食品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即使看上去或闻气味没感觉坏)。

 

三、椰毒假单胞菌也可能在泡发木耳、银耳等食材上繁殖,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因此,食用木耳、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同时,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泡发用水要干净,时间尽量不要超过两个小时,也不可过夜泡发。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要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最新評論
請先登錄才能進行回復登錄
中国新闻
更多
11
更多
免责申明

       免责申明

      1、中国摄影艺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登记证号码:66005208-000-04-22-0   中国摄影家国际联合会登记证号码:66005208-002-04-22-2   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登记证号码:66005208-001-04-22-1 

       2、本站是由中国摄影艺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摄影家国际联合会 、 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主办 。本站所刊登信息,不代表中国摄影家国际联合会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勿经书面授权,本站所刊登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确切内容以正式文件及实际业务为准2022 中国摄影家国际联合会官方 版权所有。

      3、因平台信息海量,无法杜绝所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我们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 邮箱:zgsyxwtxs@163.com),以便及时删除。

网站发布文章管理及规定




城市選擇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东:
山西:
陕西:
甘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青海:
西藏自治区:
四川:
河南:
江苏:
安徽:
湖北:
重庆:
贵州:
湖南:
江西:
上海:
浙江:
福建:
云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东:
海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
技術支持: 淘福 | 管理登陸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