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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纳入法律体系 安装监控需谨慎

時間:2017-03-16     【轉載】   閱讀

监控系统对于公共安全的重要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关于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监管却令人担忧,它在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也与保护公民隐私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便更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法规,尽快将“电子眼”纳入法律的监管体系,为摄像头的安装地点和方法做出详细规定,真正的“正面”应用摄像头。

  随着安防意识的提升,现如今,不少小区内都安装上了摄像头,但是部分摄像头成了“睁眼瞎”,空空一副摆设,到头来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无辜市民。但是,话又说回来,摄像头安装得多了就一定是好事么,市民的隐私又如何得到维护?怎样才能将摄像头的正面作用放到*呢?

  拿小区安防监控摄像头来讲,或许平时看来它们就是一些不起眼的“摆设”,但是当小区居民在小区内受到人身或财产侵害时,摄像头就可以为破案提供重要的线索,保护居民利益。像报道中提到的潍坊圣荣广场,102个摄像头存在于每一座楼宇的主楼道内、每条主干道上、小区的每个进出口,虽然平时业主前来调看录像多是为了小事,但也足以看出在小区内适当安装“电子眼”已经对居民起到了积极作用。至少它们能给那些“不自觉者”起到一定意义上的震慑作用,小区内小偷小摸的时间自然会相应减少。

  当然,摄像头是“死的”,人是活的,还有不少居民会担忧,无论是小区还是其他公共场合,多数监控摄像头的角度是可操控的,而那些实施安防监控的工作人员,谁来监督他们肯定会把摄像头对准公共通道或停车位,而不是对准居民卧室窗口或是别的什么地方?

  其实,这样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经常爆出一些“火爆”视频,虽然视频主角的部分行为过分了些,但毕竟没有触犯法律或道德底线,而“电子眼”的操作者却因为各种原因私自将录像公开,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我们不禁要质问,谁给了他们窥探他人隐私的权力?谁又有权将监控视频随意泄露,甚至上传到互联网上,供成千上万的人阅览、下载?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提高百姓安全感方面,“电子眼”毫无疑问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其引发的矛盾也在跟着升级。“电子眼”摄像头作为一把天生的“双刃剑”,一方面担任着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一方面又得时刻保持警惕不能侵害市民的隐私权。由此可见,摄像头不仅要装,更要装得“艺术”,装得“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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